问: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后注销并被收购,其有限合伙的主体资格是否自动消灭?
答: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后注销被收购后,该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收购公司继受,收购公司取得该原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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